广东省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Ⅱ类学分)评审要求

日期: 2015-11-06   来源:   作者:   点击量:

一、项目内容和形式要求
   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,注重项目的针对性、实用性和先进性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   (一)本学科的国际、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;
   (二)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;
   (三)获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的应用与推广;
   (四)国内外先进技术、成果的引进与推广;
   (五)填补国内、省内空白,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新技术和新方法。
二、项目承办要求
    1、师资要求: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负责人至少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,申报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;其当年申报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。项目主要教师应有2/3为副高以上职称。 
    2、学分授予:按6学时授予1学分,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10学分。
    3、教学对象为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。
三、项目评审要求
    1、项目评审意见要明确。如不同意该项目举办,要简要说明不同意举办的原因(如:内容先进性不强;体现"三性"较差;主题不突出,题目与授课内容不符;师资条件不够等)
    2、申报项目须由5个专业分会(或工作委员会)的常务委员以上专家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后签名。评审专家实行回避制度,项目主要授课人原则上不参与该项目评审。

协会联系人:王伊晖  020-838254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