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(Ⅱ类学分)申报管理办法

日期: 2015-11-06   来源:   作者:   点击量:

一、申报条件
    申报的项目必须符合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、认可办法要求,项目内容要符合“四新”(新理论、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方法)、“三性”(针对性、实用性、先进性)原则;举办项目单位要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(师资、场地、教材及教学管理等),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。
    每年每位项目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。
二、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
    受理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临床内科学、临床外科学、妇产科学、儿科学、眼耳鼻喉学科、口腔医学学科,影像医学学科,急诊学,医学检验学、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、全科医学等。
三、申报程序
    1、广东省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专业分会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。各分会应组织专家按照《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标准》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并提出评审意见后,报送省医师协会。
    2、申报省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者,须按要求填写《广东省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》。《广东省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》可直接在广东省医师协会官网下载。网址:www.gdmda.org 
四、申报时间
    申报省医师协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报送日期分别为每年5月1~10日和11月1日~10日。分二批申报。5月份申报的是当年下半年举办的项目;11月份申报的是次年举办的项目。 

协会联系人:王伊晖  020-83825403